校内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报名推荐,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报送教师工作处(科技楼北1308),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文件夹命名为“工作单位+姓名”)。报送材料包括:
1、《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结果、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等,此报告须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4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各栏目请按照规定字数填写, “获奖情况”一栏申报条件所需要的奖项先填写,“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个人成就、主要贡献和事迹”一栏填写后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意见及公示情况”一栏不填写不盖章,并附电子文档);
3、《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请按照要求填写,“主要荣誉和奖励”一栏申报条件所需要的奖项先填写,统一用Excel格式制表,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4、《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见附件4,一式2份,填写“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推荐单位公示情况”不填写);
5、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学院审核把关,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
6、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2份)。
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2521317
电子邮箱:417298820@qq.com。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8〕42号)(详情请看办公平台)
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