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总工会《关于追授高志凡同志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的决定》(闽教师〔20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追授高志凡同志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的决定》
教师工作处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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