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处

师德建设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庆祝教师节活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分类:师德建设 作者:<a href='/jsgzc/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5&AuthorName=admin' title='admin'>admin</a> 来源:<a href='/jsgzc/ShowCopyFrom.a 发布:2016-09-10 17:50:45

校内各单位(部门):

今年9月10日是第32个教师节。为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教育部确定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为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6号,闽教师〔2016〕48),教师工作处会同宣传部、工会、离退处,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和各单位(部门)庆祝教师节活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弘扬尊师传统,精心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1.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一前夕同知识分子等群体座谈的讲话及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

2.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控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设计师德师风建设主题,通过校广播电台、校园网络、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校报等多种媒体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一些有特色、有意义、有影响的活动。

3. 通过座谈会、专题学习、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等,大力宣传学习李保国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充分挖掘我校优秀教师等各类先进典型及从教30周年教师的事迹,弘扬主旋律,教育引导全校教师不忘初心、潜心育人。

4.教师节当天,组织师生收看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教师”颁奖典礼,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落实强师政策,着力营造教师成长环境

1. 根据本单位“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做好教师队伍学科、专业配置情况调研;落实新学期教师、课程和教学安排;分析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2. 引导本单位青年教师(含新进教师)制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学校《选派赴国(境)外访学研修管理办法》(闽南师大 2015122)、《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规定》(闽南师大〔2016182),按计划派出教师访学研修及攻读博士。

3. 根据学校《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意见》(闽南师大〔2016181),做好本单位“双师型”教师申报和认定工作。

4. 根据学校《教职工学年度和聘任期考核办法》(闽南师大〔2015127)和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做好学年度考评和各类人员考核档案建设,及时总结考评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闽南师委〔201570)、《闽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评暂行办法》(教师〔20165),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加大违反师德行为监督查处力度,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或有效证券,制止教师接受吃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6. 结合迎新工作,在入学教育期间,安排优秀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为新生举办专业学习讲座或专题教育报告,聘请一线优秀校友(教师)介绍创新创业成就或专业成长发展经验。

三、完善惠师措施,切实保障教师各项权益

1. 各单位领导要深入教师群众,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认真倾听教师意见,针对教师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 践行教师维权意识、合理诉求等相关权益;落实教师健康体检、休养等相关规定,促进教师身心健康。

3. 组织开展离退休教师、贫困教师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学校合本单位的关怀和温暖。

四、保持良好作风,务实节俭开展节庆工作

1. 各单位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实践活动成果,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简朴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2. 在本单位宣传教师节的重大意义和活动安排,特别要广泛宣传学校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系列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面貌,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

3. 把庆祝教师节活动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典型,生动活泼。

4. 根据学校安排,教师工作处汇同宣传部、工会、离退处组织两场座谈会:从教30周年及以上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代表)座谈会;青年教师代表座谈会(含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各类人才计划等)。

为了汇总学校庆祝教师节活动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单位于20161130之前,将已开展活动(含活动主题、活动过程、活动图片、发现问题、解决措施、工作总结)和拟开展活动(包括:活动主题、方案设计、实施计划、联系人等)加盖公章报送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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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6-25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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