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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人才

关于申请2016年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分类:特色人才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6-05-03 10:59:15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将为从教工作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我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事业编制教师,截止2016831日从教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均可申请(即男19618月、女19668月前出生)。

二、从教年限计算办法

1.计算从教年限时,按其参加教师工作当年当月起算,至申办荣誉证书当年度8月底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2.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3.受各种处分的教师,受处分期间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4.经组织批准调动,手续齐备,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5.教师退职、辞职、辞退后重新参加工作,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前后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以上年限计算办法只适用于审核、颁发从教荣誉证书,不涉及其他待遇。

三、办理程序

各单位核对符合条件教师的信息,填写《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和《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男女教师分开汇总),于520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处师资科(综合楼南区50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yiya_1999@163.com(简明表标明××部门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男/女,审批表标明教师姓名)。学校汇总审核公示后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批。逾期未报送者可在次年申报,已颁发荣誉证书者均不再颁发。

联系人:李奕雅

电话2521317

附件:

1.颁发从教荣誉证书审批表

2.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简明表

教师工作处

2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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